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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一)

作者:毕业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0-06-10 11:36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以及相关服务内容,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实抓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在毕业季来临之际,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将陆续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提高政策知晓度,以期能够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解决就业难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知道(一)

1.高校毕业生如何在安康市办理报到、存档手续?

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生毕业生根据学校提供的档案EMS快递订单号,跟踪查询到档情况,或拨打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服务热线查询档案接收情况。在确认档案后,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自助登记:(一)通过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http://portal.ankang.gov.cn/#/akflogshop-store)进入安康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办理;(二)登录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系统(http://1.85.55.147:8080/sxgxbys/ind)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到;(三)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安康人社”APP,注册登录后在首页点击“办事大厅”,选择“我要办事”,在创业就业栏里找到“公共服务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点击进入后选择“马上办事”进行报到登记。

完成报到后,毕业生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前往报到证开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加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费办理报到、存档手续。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1)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满足就业服务需求;

2)对所有进行过实名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

3)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

4)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5)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工作重点,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

6)有就业见习意愿,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7)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8)市县(区)两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等服务;

9)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严禁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3.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离校后未就业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档案存放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证》,市、县区两级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毕业生提供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4.什么是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帮扶政策?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范围包括: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对在毕业前一学年下半学期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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