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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等三部门: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作者: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科  发布时间:2021-06-08 15:3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中、省、市人社、财政、科技等部门下发《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具体的操作办法。

《通知》明确,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通知》还明确,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其中属于科研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按要求进行技术合同登记,认定登记的,按照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办理。不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从项目经费中提取人员绩效支出,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该《通知》的出台,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了有力保障措施,对于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家科研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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