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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保权益 依法调解促和谐

作者:刘万超  发布时间:2019-10-11 15:56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家住汉滨区关庙镇的村民赵某因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与某物业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她想到了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听说该部门能帮助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希望能从这里讨回一个公道。

仲裁员接到案件后,分别与赵某和该公司详细了解后得知,赵某原系该公司职工,2014年9月开始到公司上班,2019年2月离开该公司,该公司一直未给赵某购买社会保险。赵某不懂法律且说话含糊不清,对自己的仲裁请求不作让步,认为自己所写的请求法律都会支持,不愿意进行调解。该公司诉说赵某与其签订了不购买社会保险协议,并且一直和赵某在协商解决,有调解的意愿。在征求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仲裁员建议先行调解,仲裁员根据情况组织了第一次调解工作,赵某一直对于自己的诉求不愿意让步,致使无法调解。仲裁员于2019年9月5日进行了立案,向双方发出了相应的法律文书。案件办理过程中,仲裁员组织了第二次调解,赵某坚持对于自己的诉求不愿意让步,公司则以赔偿金过多过高为由,双方无法达成一致。2019年9月16日,仲裁员给双发下发了开庭通知书后,仲裁员未放弃努力,组织了第三次调解。通过与申请人联系,让其懂得法律的亲属来调解室给其详细讲解法律法规,申请人经过亲属的解释,终于放下思想包袱,从而转变态度,积极地处理问题。9月24日案件开庭审理前,仲裁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第四次进行调解。在调解中,仲裁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突破,因势利导,讲明案件事实和处理依据,积极协调当事人双方关系,弱化对抗,最终赵某和该公司在仲裁员的协调下达成协议,赵某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我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为方针,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切实发挥调解仲裁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10件,办结608件,案件调解率达到66%,结案率99%,涉案金额2672万元,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便捷、快速、热情、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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