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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咨询安康市全日制工资标准

信件主题: 陈先生-咨询安康市全日制工资标准
来信人: 陈昊 来信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来信编号: DH202009160456
信件内容: 咨询一下安康市全日制工资最低标准及发放标准。
信件回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2019年1月23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8号)通知规定:2019年5月1日起,我市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以上规定情况已告知服务对象。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0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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