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劳动维权解读(29)
作者:举报投诉受理科 发布时间:2019-11-11 14:3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7.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答:劳动合同终止,是指由于出现法定情形使得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消灭,其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终结,当事人之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存在。
58. 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的两种不同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完毕前基于双方或一方的意愿而发生的。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基于法定的情形而发生的。
举报投诉受理科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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