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安人社党组发〔2020〕3号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5-28 11:05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局党组研究决定:
赵婷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汪玉函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李舒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陈娴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岳立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马娜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长(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皇甫晨曦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陈迪同志任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创业就业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郭宇轩同志任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胡鹏同志任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李君同志任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参保登记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李洁玲同志任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原职级自行免去。
中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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