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高琼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安人社党组发〔2020〕4号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5-28 11:1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局党组研究决定:
胡高琼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信息和基金监督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刘晓虎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李亚平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杨春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张永胜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张剑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杜秋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谢莉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秦莉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科长(院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张进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主任,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杨林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伍政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科科长,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中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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