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脱贫攻坚奖励对象公示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评选表彰奖励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安办字〔2020〕15号)文件精神,经市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办公室初步评选,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奖励对象公示如下:
一、拟授予“突出贡献奖”集体名单(2个)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康供电公司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分公司
二、拟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人员名单(1人)
陈 睿 安康市政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科科长,派驻汉阴县漩涡镇大涨河村工作队员
三、拟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嘉奖人员名单(9人)
刘锐萍 安康日报社新闻采访部主任
柯 勇 市社会福利院院长
周海兵 市村镇建设指导中心主任
杨 波 市市政园林处财务科科长
艾 昊 市市政园林处副处长
叶 宁 市交通运输局脱贫办副主任
李自林 市农业科技信息宣传中心主任
陈国华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副院长
陈智婷 安康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四、拟授予“贡献奖”个人名单(5个)
谢 飞 汉滨区供电分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
来 源 国网安康供电公司扶贫管理专责
胡正奎 地电安康分公司副总经理
赵 亮 地电安康分公司工程专责
曾 辉 安康电视台新闻频道节目总监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6月28日(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进行反映,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15-3214779 、3212252
安康市脱贫攻坚评选表彰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