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作者: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科 发布时间:2020-06-18 10:53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局查处陕西省安康市东辉珠宝玉器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因陕西省安康市东辉珠宝玉器有限公司拒不支付拖欠工资,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安人社监告字〔2020〕第02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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