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24 16:0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安康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勇拖欠汉阴县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劳动者劳动报酬案
**勇,身份证:61************0232;家庭住址:陕西省平利县****组。
2020年3月2日,汉阴县人社局接到**良、**军等19 名劳动者反映,汉阴县2018 年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2020年3月5日,汉阴县人社局立案处理。经查,该项目由陕西秦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劳务工程由**勇分包,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陕西秦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完工后,与**勇进行了结算并全额支付了劳务工程款63.7942万元,但**勇仍拖欠**良、**军等19人工资21.8587万元。汉阴县人社局于2020年4月20日向**勇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勇未履行支付。
2020年6月5日,汉阴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勇移交汉阴县公安局查处。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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