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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05 11:39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9]33 号),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2、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贯彻并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政策,贯彻执行“八大员”等特殊人群待遇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安康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推动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拟定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本领域行政审批事项

,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有关职责分工

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共同落实。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按照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负责,划转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二)内设机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十个内设机构:

1、政办科

负责组织承办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车辆、值班及接待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群众信访批件的督办落实;承办局机关编制人事、考核任免、教育培训、奖惩、退休人员管理和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督促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落实;承担机关和指导局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 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2、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督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进工作。负责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工作。牵头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宣传、调研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处理舆情信息,承担机关新闻发布、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工作。拟订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网络,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基金监督统计及综合统计工作。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并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除外)和市级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奖惩、辞职、辞退、提前退休等管理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局属事业单位干部档案管理,指导监督市级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拟订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聘用及考核政策,承办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干部任免、聘用、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监督指导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和推荐,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和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安康工作或定居政策。 

5、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科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审核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工资福利待遇、工龄审核,督促检查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和执行工资福利政策。指导和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查统计,发布本市劳动力指导价位。拟订全市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和政府奖励实施办法;初审上报以国家名义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负责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工资福利统计工作。

6、就业促进科

拟订全市就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贯彻并拟订劳动者公平就业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负责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负责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选聘。指导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开发,负责市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年检和管理,负责市级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就业等综合性报表统计工作。

7、职业能力建设科

贯彻并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负责市级培训补贴资金审核,指导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发放工作。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职业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技工院校管理,指导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市级民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牵头落实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培训和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培养与开发。负责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8、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

综合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法规政策和标准,审核相关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并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市属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拟订并实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全市“八大员”等特殊人群政策,负责牵头组织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障卡发放及相关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政策,负责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审批,负责市直事业单位遗属待遇审核,负责一次性退休补贴及延迟退休年龄审批。负责企业特殊工种认定备案及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结构调整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市属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疾病、伤残、死亡的待遇标准,拟订并落实全市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工伤预防康复、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政策,贯彻落实工伤及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指导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负责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9、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

负全市农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开展诚信企业评定和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规范全市劳务派遣许可工作,负责市直劳务派遣企业经营行政许可。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10、调解仲裁科

贯彻并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法规政策,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基层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业务报表统计工作。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实施稳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始终把稳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优先政策,以兴产业、促创业、稳就业为新的就业基调,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和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面提升创造就业岗位能力,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60万人左右,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企业新型学徒制。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队伍,为全面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创新培训方法,以短期培训为主,突出抓好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继续深化以修脚师为重点的订单式培训,不断充实新社区工厂“以工代训”内涵,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做好技工院校扩招工作。全年组织开展技能培训2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500人。

(三)实施人才引进培育行动。坚持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目标,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主要环节,认真贯彻全市人才表彰工作会议精神和已出台的引进人才的各项政策,瞄准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和“一业一站”计划,大力招引人才,补齐“高精尖”人才短板。制定本土人才成长和本市域外人才返乡激励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方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全年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选派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外出学习。

(四)实施社保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参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改革任务,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降费率政策落实,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五)实施无欠薪市建设专项行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六个有”为抓手,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范化建设项目工作标准,确保所有在建项目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覆盖,不断巩固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成效,切实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畅通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确保时限内结案率100%,举报投诉电话接听率达100%,回复率达100%。全面做好省政府对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组织实施对各县区的考核。

(六)实施文创产业升级行动。按照“招优、巩固、配套、提升”的总体思路,在巩固新社区工厂全覆盖成果的基础上,力推“中国毛绒玩具文创产业新都”建设提速,加快“五大中心”建设,逐步完善从原料生产到出口创汇的产业链条,启动毛绒玩具文创小镇建设,毛绒玩具文创企业累计达到500家(点),力争产值突破30亿元,国内毛绒玩具排名前20位的企业全部在安康设立分厂。

(七)深入推进系统行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完善行风建设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常态化监督,建立评价制度,强化问责机制,持续开展窗口单位调研暗访全覆盖,及时做好投诉举报平台群众反映问题答复工作,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动态调整,持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减证明材料,总结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人社公共服务规范承诺制。继续推动人社领域各项政策“看得懂、算得清”,为群众提供通俗易懂的人社政策解读和待遇测算服务。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组织多层次业务培训力度,深化“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进一步转变思想、提升效能、改进作风。

(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社干部队伍,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见单位明细表):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事业编制72人;实有人员105人,其中行政46人、事业5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7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5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9.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收入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收入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28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以及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减经费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5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29.2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00万元,事业收入支出0.00万元,实户资金余额(2019年年底非财政性资金)支出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支出0.00万元,其他自有资金支出0.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0.0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28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以及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减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9.2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8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以及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减经费。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52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29.25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28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以及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减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29.25万元,较上年减少28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以及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减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9.25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001)110.00万元,上年该支出未单独列示本科目,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中反映,无法与上年形成比对。

2)行政运行(2080101)1131.32万元,上年该支出未单独列示本科目,无法与上年形成比对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7.74万元,上年该支出未单独列示本科目,无法与上年形成比对。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23.04万元,较上年减少76.5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

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1.17万元,上年该支出未单独列示本科目,无法与上年形成比对。

6)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60.08万元,上年该支出未单独列示本科目,无法与上年形成比对。

7)住房公积金(2210201)87.90万元,较上年减少26.1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9.2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206.72万元,较上年减少183.4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07.6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49万元,原因是相关费用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6.89万元,较上年减少220.62万元,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调整。

资本性支出(310)8.00万元,上年该支出未单独列示本科目,无法与上年形成比对。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9.25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206.71万元,较上年减少401.2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07.64万元,较上年增加111.5万元,原因是相关费用增加。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8.00万元,上年该支出未单独列示本科目,无法与上年形成比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6.90万元,较上年减少2.85万元,原因是相关费用减少。

4、2019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4.03万元77.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因,原下属单位社保中心整体划转至医保局,其他科室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其中: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3.00万元,较上年减少1.13万元(27.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节约压缩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1.00万元,较上年减少2.3万元(69.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标准公务费总预算费用较少,以及贯彻落实相关规定节约压缩经费开支。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预算。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6万元(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标准公务费总预算费用较少,没有具体细化。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标准公务费总预算费用较少,没有具体细化。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4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0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9.25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2020年,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2.22万元,较上年减少1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因,原下属单位社保中心整体划转至医保局,其他科室部分人员转隶至其他单位,以及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压缩控制机关运行成本。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部门名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


目录


序号 报表 是否空表 公开表理由
表1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表2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表3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表4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表6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表7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表8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表9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10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表11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资金支出表
表12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13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14 2020年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5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6 2020年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表1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表1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表2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3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4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4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5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6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6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表7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分)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8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含上年结转)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8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不含上年结转)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9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不含上年结转)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10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业务经费支出表

金额单位:单位:万元



11   2020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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