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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9-28 08:3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安康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一、陕西金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王延辉等2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陕西金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尤军;统一信用代码916109216984444708;地址: 汉阴县城关镇。

2020年7月20日,汉阴县人社局接到王延辉等28名劳动者反映,在汉阴县城关镇东南村拆迁安置综合楼项目工程务工被拖欠工资。

2020年7月20日,汉阴县人社局立案处理。经查,该项目由汉阴县城关镇东南村委会开发,陕西金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承建。陕西金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王延辉等28人工资415916元属实。汉阴县人社局于2020年8月4日向陕西金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该公司未履行支付主体责任。

2020年8月25日,汉阴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件移交汉阴县公安局查处。

二、眉山祥瑞劳务有限公司拖欠熊连明、李永冲、徐明、张廷明等28名工人劳动者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眉山祥瑞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左明刚;统一信用代码:91511424MA62J3UF5R;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人民路83号。

2019年8月23日,汉滨区人社局接到熊连明、李永冲、徐明、张廷明等28名工人反映,称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8月21日在眉山祥瑞劳务有限公司承包的陕西安康境内安康至岚皋110KW第二电源工程工地务工被拖欠工资。

2019年8月23日,汉滨区人社局立案处理。经查,眉山祥瑞劳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1号授权委托黎华敬与北京燕山嘉恒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安康岚皋110千伏变电站第二电源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内,并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后眉山祥瑞劳务有限公司因施工工期延误致使施工成本增加进而导致工资被拖欠,且拖欠熊连明、李永冲、徐明、张廷明等28名工人220694元工资属实。汉滨区人社局于2020年1月15日向眉山祥瑞劳务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该公司未履行支付主体责任。

2020年5月7日,汉滨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件移交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查处。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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