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本级2020年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公示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06 09:5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文件规定,陕西安康市蚕种场、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家单位向我局申报了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陕西安康市蚕种场申报3人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经初审、复审,最终拟认定符合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条件,补贴0.6万元。
陕西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1人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经初审、复审,最终拟认定符合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条件,补贴0.2万元。
现将上述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拟认定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12日
受理电话:0915-3212236
附件:安康市市本级2020年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拟认定花名册.xls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