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开展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活动
为进一步践行和弘扬“枫桥经验”,加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组织工作质效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在争议处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近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安康市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创建培育活动。
《方案》提出,自2021年1月起至2023年9月,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打造3家省级、10家市级、30家县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评选一批口碑好、威望高、调解技巧精湛的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方案》明确,培育评选范围包括全市七大类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行业性、区域性、商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社会组织;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类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方案》强调,金牌调解组织必须制度机制全、业务水平高、基础保障好、服务能力优。要落实调解工作经费,设置专门的接待场所和调解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配备1-3名稳定的专兼职调解员,制定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工作环节,使用规范业务用语和统一调解文书。落实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处理、回访反馈、统计报告、工作考评等制度,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处机制,依法、有序、规范开展调解工作,年度调解成功率达70%以上。
《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基础,为维护我市劳动人事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