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作者: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科 发布时间:2021-03-29 09:49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安康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企业名称:旬阳县城关镇李二鲜鱼村火锅店;负责人:金柏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928MA70NM7773;公司地址:旬阳县城关镇鲁家台社区商贸大街277号二楼。
2020年12月14日,吉某某、刘某某等11人向旬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旬阳县城关镇李二鲜鱼村火锅店拖欠工资一案。
经调查核实,旬阳县城关镇李二鲜鱼村火锅店拖欠吉某某等11人8-10月份工资共计37963元,该店2020年10月份正常营业,11月份关门停止营业,负责人电话无法接通。
2020年12月15日立案后,当日,旬阳县人社局在旬阳县城关镇李二鲜鱼村火锅店(以下简称李二鲜火锅店)经营场地张贴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并根据投诉人提供的金柏连居住地邮寄送达,文书被退回。2020年12月29日,旬阳县人社局向李二鲜火锅店经营场地张贴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根据投诉人提供的金柏连居住地邮寄送达,文书被退回。2021年1月20日,旬阳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将该案件移交旬阳县公安局,1月20日旬阳县公安局已立案查处。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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