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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11:37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安康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企业名称:西安明鑫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明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097889853X,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388号富苑阳光第二幢2单元11层21102号。

2021年1月19日,宁陕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张能和、刘明贵、张瑞山等12名劳动者反映,称西安明鑫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

宁陕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于2021年1月19日立案处理。经查,该公司拖欠张能和、刘明贵、张瑞山等12名劳动者工资共602811元,情况属实。宁陕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于2021年3月9日向西安明鑫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西安明鑫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责令改正内容,未支付所拖欠的劳动报酬,宁陕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于2021年5月31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本案件移送宁陕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宁陕县公安局于2021年6月2日正式立案处理,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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