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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10-18 14:41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562219506/2021-0321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18 14:41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和科技局,安康高新区社管局、教体文旅局,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群局、教体局,市直有关教育单位:

根据全市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总体工作安排,现就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范围和对象

凡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电教馆(站)、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符合晋升中小学教师职称条件的教师。2021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返聘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条件和要求

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严格执行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修订<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001号)、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安人社发[2018]5号)《关于深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9〕27号)。

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在空缺岗位职数内申报,对于空缺岗位较多的单位,要有计划的使用。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恶劣的;

2.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学术造假影响恶劣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三、推荐、申报职称晋升的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10月18日前完成)

今年我市全面推行职称评审工作全网通办”,中、高级职称采取线上评审,提供电子化材料。各县(市、区)人社局、教体局转发评审文件,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11月1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成果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附件1);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

(三)单位审核推荐(11月30日前完成)

1.单位审核账号。按照隶属关系创建各单位唯一账号,市人社局创建各县(市、区)人社局,县(区、市)人社局创建县级教育部门账号,县级教育部门创建下属学校账号;市教体局创建直属教体单位账号。已有账号的继续使用原账号。未创建账号的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有关部门申请。用人单位务必及时将单位授权码通知到参评人员。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在主页右上角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

2.单位审核推荐流程。由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0日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送审至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各有关教育单位于11月30日前对所属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须通过系统导出《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至相应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公示(12月31日完成)

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办理电子证书。

四、其他规定

(一)任职资格专业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转换到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需在新的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新的职称专业转换评审。

申请职称转换人员还须提供原任职资格批复文件、评审表、人员调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

(二)初任职称认定

初任职称认定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教体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安人社发〔2018〕5号、安人社函〔2018〕103号相关规定执行。县区申报二级教师、三级教师职称材料报送的时间,由各县区具体安排。市直教育单位教师需要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请于10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市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规则》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证书的办理

评审通过人员可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自行打印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评审费收取

评审费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原则。根据《安康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做到“五公开”、“一展示”、“两监督”原则,即:政策公开、空缺岗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程序公开、参评对象公开;业绩材料展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透明。

2.精心组织。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人社局、教体局、市直各教体单位要本着对组织对人才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的材料,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的审核负责制度,对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电子化材料与原件一致,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3.报送要求。申报所需相关表册详见附件2、3、4。申报材料若涉密,需脱密处理后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各有关单位上传时间截止为2021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专技科:0915-3214916

市教体局人事科:0915-3212059

电子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  029-82210159


附件:

1.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

4.空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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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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