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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12 14:2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名称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000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12 14:20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瀛湖生态旅游区党群综合办、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群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规定,现将全市2021年度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事档案在我市托管,且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齐全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事档案未在我市托管的,在我市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2021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近4年须完成两个年度以上(含两个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对于任现职期间完成多个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在量化评审环节,将赋予一定的评价权重或作为加分项。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4.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各层级职称评审,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员

申报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辅助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助理工程师

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

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三) 工程师

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8)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6.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

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

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

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市(厅)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企业(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

11)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2)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3)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150万元(含)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三、中级职称申报程序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年我市中级职称评审执行信息化评审,采用个人网上申报,单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115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成果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11月5日)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上传个人参评材料信息。

为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申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服务单位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上传至“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栏。

(二)审核推荐(11月19日

由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送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所属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通过系统导出《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文件上传至评审委员会。

四、初级职称申报程序

初级职称通过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

(一)申报材料

1)表格类

①全日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A4纸双面打印)3份;

②《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仅系列转换人员填写);

③《安康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仅外省调入我市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

2)材料类

①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②申报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需提供有效期至2021年1月底的学信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学历和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

④服务单位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⑤《个人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⑥其他资料:参评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⑦电子照片1张,格式为:蓝色背景、JPG格式二寸照片、626(高)*413(宽)以上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18位)命名,例如:张三&610xxxx2129(县区或用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按照1-8顺序整理装订装入档案袋,报送材料要求一人二袋,一袋为申报人各类证件原件(市上统一审核后退回),一袋为装订成册的评审材料(评审结束后,评审材料不予退还),材料袋正面粘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注明申报者的姓名、单位、申报专业类别、级别和材料的内容、份数,由所在单位于11月19日前统一上报。申报单位同时上报《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相关表格资料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下载-专技科相关表格下载。

(二)申报方式

申报初级职称程序及方法按照安人社办发〔2018〕11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属市直企业的将资料报市人社局认定,属县(区)企业的将资料报县(区)人社局认定。

市直企业报送材料地址:安康高新区创业大厦9楼918室

五、相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地调入我市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实行专业技术职称与技能职业资格有效衔接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

(四)打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精神,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评审费收取

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单位经办人员依据市人社局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花名册确定的最终人数统一收取。花名册在“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写明申报总人数与最终审核通过人数,由经办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5日前交市人社局专技科办理缴费手续(现金支付)。

(六)网上申报及账号管理要求

各单位和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在主页右上角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

属市直企业的向市工信局申请创建账号,属县(市、区)企业的向县(市、区)人社局申请创建账号,已有账号的继续使用原账号。用人单位务必及时将单位授权码通知到参评人员,档案托管在我市市域内的申报人员向托管的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授权码。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审查申报人员的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评审条件,严禁弄虚作假,对谎报学历、资历、工作业绩以及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违者将记入个人及单位诚信档案库,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方便申报,特建立申报工作交流QQ群(群号:672126158),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QQ群或电话进行咨询。

市人社局专技科:0915-3214916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5-336100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29-85211087  029-82210159

附件:

1.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公示证明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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