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本级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第一批以工代训补贴补充公示
作者:职业能力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1-12-08 18:07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9号)《关于线上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28号)《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274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预拨、初审、复审,安康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对政策合理性审定,本次拟对符合条件的安康市华龙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当期应拨以工代训补贴补充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12月8日至12月14日,如有异议,请据实反映。
监督电话:0915-3229052(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0915-3205310,0915-3283027(市人社局)
附件:安康市华龙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补充).xlsx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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