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通报
今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作为职能部门之一,牵头负责“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份‘养老钱’‘保命钱’”工作任务,在财政、卫健、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成果通报如下:
一、高点站位,强化领导抓推动。
一是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强化领导夯责任。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财政、卫健、司法、人社部门分管领导、各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集中统一办公,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推动。二是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抓落实。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印发了《全市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打击欺诈骗保套保行为典型案例的风险警示提醒函》《转发<关于明确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为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措施和要求、夯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召开专项会议、再添措施促实效。为严格落实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经办机构、各相关科室职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召开局党组会议、成员单位协调会议、警示教育会议和工作推进会13次,细化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研究解决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多方发动造氛围。一方面将专项整治政策文件和整治要求及时印发给各县(市、区)、各单位,通过系统内部动员、会议传达学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让全系统干部知晓整治、服从整治、参与整治、支持整治;另一方面,在各级政府网、人社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辟了专栏,公布了市县两级监督投诉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并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还联合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缴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公告》,将进一步震慑打击欺诈骗保犯罪行为,加速追回各类虚报冒领导致的基金损失。
二、多措并举,全面深入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查不出问题就是最大问题这一目标精心部署问题排查这一关键环节。通过省市现场检查、自查排查、疑点数据核查、群众举报、现场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排查问题。省厅抽查督查发现问题76个,整改到位75个;市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75个,整改到位73个;审计反馈问题107个,整改到位100个(其中7个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群众反映问题1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部省下发疑点数据41万余条,核实数据41万余条,排查出问题数据872条;各县(市、区)自查排查疑点数据3万余条,确认问题数据48条。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追回冒领、重复领取各项社保基金共计300余万元。
三、标本兼治,从严从实抓整改。
一是高点站位抓整改。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市经办机构人员和赴县区检查人员业务培训会,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管理警示教育,不断强化人社干部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业务经办能力。二是现场督促抓整改。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比如:针对部分县区经办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岗位职责权限不清的问题,要求经办机构立即落实“专岗专人专责”制度;针对待遇领取人员人脸识别认证手段单一的问题,及时增加指纹认证功能,对老弱病残和瓜聋傻哑等特殊人群采取免费上门认证。三是限定期限抓整改。对现场检查中发现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通过汇总分析研判,分类整理,提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监督机构人员不足、经办人员配备不到位或混岗替岗现象,要求相关县(市、区)和单位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并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建章立制抓整改。严格周密的制度是确保基金安全的“防火墙”,因此,我们坚持把建立基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作为整改的治本之策,市上先后印发了《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办法》《关于加强已制社保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旬阳市印发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业务人员离职离岗用户业务账号注销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报告制度的通知》。市县经办机构均进一步明确了经办人员岗位职责、业务权限,修改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工作流程以及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五是跟踪问效抓整改。对检查排查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建立了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采取周督促、月调度和限时销号的方式,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在报送当月调度工作进展的同时,对上月整改问题逐条说明落实进展情况,压茬推进整改落地落实。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回头望、抽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