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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作者: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科  发布时间:2021-12-31 14:59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安康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决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一、宁陕县聚鹤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欠薪责任单位:宁陕县聚鹤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单位住所: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城南社区关口街75号,欠薪责任人:王鹤,家庭住址:广西桂林市叠彩区环城北一路34号7栋1606室。

2021年6月23日,宁陕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吴隆方、贺安军、冯宗丽等6名劳动者反映,称宁陕县聚鹤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

宁陕县人社局于2021年7月2日立案处理。经查,该公司拖欠吴隆方等6名劳动者工资共计97610元情况属实。宁陕县人社局于2021年9月23日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宁陕县人社局于2021年12月14日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本案件移送宁陕县公安局依法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二、陕西东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陕西东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少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73828221Y;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莲湖东路北井巷。

2021年1月3日,紫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周立新投诉,称在陕西东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紫阳县向阳镇抗滑桩工程作业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拖欠金额15万整。

紫阳县人社局于1月 5日立案, 1月12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公司承认拖欠情况基本属实;1月28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邮寄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在限期内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3月9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4月2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4月14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目前,该案件经紫阳县人民法院裁决同意强制执行。

三、四川省大盛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四川省大盛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映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27297977718;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长乐街13号。

2020年12月25日,紫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王加朝等人投诉,称在四川省大盛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向阳镇辖区 110KV工程施工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

紫阳县人社局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1月15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公司未对工程施工期间兑付工资进行举证,拖欠工资行为属实;2月7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该公司在限期内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 4月3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未提出陈述和申辩。4月16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4月22日紫阳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决定书》。目前,该案件经紫阳县人民法院裁决同意强制执行。

四、旬阳县城关镇围炉聚火锅店拖欠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旬阳县城关镇围炉聚火锅店;法定代表人:马晓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928MA70RTG59M;经营场所:旬阳市城关镇丽都家园丽都广场。

2020年11月17日,旬阳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杨某某等7人投诉,称旬阳县城关镇围炉聚火锅店拖欠工资。

旬阳市人社局于11月18日立案,经调查,旬阳县城关镇围炉聚火锅店拖欠杨某某等7人2020年10-11月份工资共计19773元,该店2020年11月12日关门停止营业。2020年12月29日旬阳市人社局向该店依法下达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限期内该店支付了部分工资,但仍拖欠杨某某等6人工资9016元,2021年4月6日旬阳市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店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2021年11月9日,旬阳市人社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准予执行。

五、陕西港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陕西港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萧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MA70PKU442;经营场所: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黄沟村黄沟西路1070号。

2020年10月27日,安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洪某等17名员工投诉,称陕西港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安康市人社局于10月28日立案,经调查,陕西港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洪某等17人2020年8-12月份工资共计216500元属实。安康市人社局2021年1月26日给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改正,该公司在限期内未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2021年10月18日,安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件移交安康市公安局依法查处,目前,该案件公安机关正在处理当中。

六、陕西秦巴明珠车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陕西秦巴明珠车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宝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0MA70NU6R6Q;经营场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南大道工业产业园区。

2020年9月,安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劳动者陈琦许、陈录安、王震、罗猛猛等41名劳动者反映,称陕西秦巴明珠车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525423.76元。

安康市人社局于2020年9月20日立案调查,经调查,陕西秦巴明珠车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属实,2020年12月25日安康市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期间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劳动者工资,但未全部解决。 2021年6月28日安康市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在限期内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2021年12月27日安康市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列入“黑名单”决定书》,依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

七、安康市城城找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安康市城城找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智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2MA70RNYD28;公司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老城办兴安西路30号绿景办公楼6楼。

2020年11月3日,汉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该单位员工丁勇、王义涛等29人的投诉,称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

汉滨区人社局于2021年4月5日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拖欠曹和勇、陈定帮等18人工资106832.16元情况属实。2021年4月7日,汉滨区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在限期内支付工资,并报送整改结果,该公司在限期内未执行。2021年5月6日,汉滨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件移交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依法查处,目前正在处理当中。

八、安康市嘉力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企业名称:安康市嘉力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熊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02562202341Q;公司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解放路22号。

2021年8月19日,汉滨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该单位员工杨晓、方武花等10余人投诉,称在该公司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

经查,该公司拖欠杨晓、方武花12人工资88710元情况属实,2021年11月12日,汉滨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在限期内支付工资,并报送整改结果,该公司在限期内未执行。2021年12月22日,汉滨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该案件移交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依法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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