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市级就业帮扶基地推荐认定结果的公示
作者:就业促进科 发布时间:2021-12-31 15:34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稳就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归雁经济”发展,积极促进产业、创业、就业“三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级创业就业载体示范带动作用,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就业帮扶基地推荐认定工作。经自主申报、择优推荐、资料审核、实地评估等程序,拟认定古西城文化园等8家单位(企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详见附件1);平利县女娲银峰茶业有限公司返乡创业园区等3家单位(企业)为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条件(详见附件2);安康市家和商贸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企业)为市级就业帮扶基地条件(详见附件3)。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上述企业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6日
联系电话:3212236 联系邮箱:42075482@qq.com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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