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不断强化就业民生保障促进经济稳增长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稳住全县经济大盘,做到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稳就业、保民生”各项工作措施推进,全力夺取就业民生保障工作实现首季“开门红”。
做深做实返乡就业创业工作。按照招引在外创业人员和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引导群众在“家门口”就业工作思路,组织各镇围绕春季产业大招工、春风行动和新社区工厂招工开工等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保障给力,满足县域内新社区工厂、企业、工业(农业)园区等市场主体用工需求和招聘计划。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依托市场机构并引导市场主体做好产业招工工作,确保在外创业人员和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实现净增长。预计到3月底前,全县计划实现县域内增加就业创业人员2000人的目标任务。
做好“四好”新社区工厂培育工作。组织全县所有新社区工厂抢抓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机,积极组织开展新社区工厂大招工活动,有条不紊推进新社区工厂春节后准时复工,全县新社区工厂复工复产100%。按照“优化布局、质量优先、引优退弱、资源整合”的原则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新社区工厂稳中有升,以培育认定待遇好、用工好、经营好、管理好“四好”新社区工厂为抓手,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高质量就业。
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各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企业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为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延期安置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和购买劳务服务岗位。按照“谁开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安置对象履行《劳务协议》的管理,切实发挥安置对象助推乡村振兴及兜底就业作用。做好就业困难援助和“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等工作,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和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规模和资金投入量不低于上年度。
强化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技能。围绕县内外用工需求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县职教中心为主阵地、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将企业人才培养纳入工作计划,形成长短期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县人社局整合县内各项培训资源,做到精准培训、按需培训,切实增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引导各培训机构按照企业需求来开设专业,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培养,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到企业相关岗位成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针对企业所需普工常年开设短期技能培训班,培训后直接上岗成为“熟练工”。通过长短结合的培训方式,全年计划培训3000人次,为县内产业链输送稳定的技能型人才,力促各类劳动力在本地产业链上就业有前景、企业在本地招工有保障。
做好高素质人才引育和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拓宽事业单位招聘渠道,改进招聘方式,积极探索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1+3+X”招聘模式,全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5人,提升人才招聘的靶向性、便捷性和科学性。扎实开展“四类培训”,选派50名专家、高层次人员和紧缺人才到基层开展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训。大力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的收益分配机制,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
实施高标准“无欠薪县”建设行动。全面落实根治欠薪八项制度,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预警平台实施和运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数字化等手段,健全源头预防、主动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服务企业用工计划、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企业薪酬指引计划,为我县实现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力争到2022年底,全县劳动保障检查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欠薪平台线索办结率达100%。全年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落实好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支持本地企业、工业和农业园区吸纳中层管理型干部和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对本地工业企业直接招用相关人员稳定就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本地企业招用返乡人员的,分别给予本地工业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支持各类孵化基地或返乡园区吸纳就业,给予基地(园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扶持孵化载体运营符合条件的,给予孵化载体一次性补贴;对孵化基地或返乡园区吸纳返乡人员就业成效十分突出的,再给予基地(园区)一次性奖补;支持鼓励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有资金需求且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返乡人员,可以申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