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担保贷款申请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陕西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现将安康市2022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担保贷款申请工作公告如下:
一、贷款对象
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在安康市境内依法注册公司并正常运行半年以上的创业大学生或企业。对从事基层服务项目和退役的高校毕业生,申报年限可放宽至毕业7年内。
二、贷款金额
个人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人不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3年。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贷款期内不计利息。
四、办事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管理服务系统注册登录(http://1.85.55.147:8080/down),在贷款信息管理中进行贷款申请,网上审核通过后向同级人社部门递交纸质材料并审核实地考察,考察后由市级统一报送至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省人才中心委托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进行论证评估,按照评估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经银行审核后发放。
五、所需材料
1、《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担保审批表》或《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免担保审批表》一式3份;
2、借款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硕博生不需提供《就业创业证》,需提供在读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其他材料不变);
3、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4、借款人档案所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承诺书;
5、因晋级创业大赛或获得表彰企业法人申请免担保贷款的(参照《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需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6、担保人需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月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领取执照之日起正常经营半年以上)、行业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还款期限
安康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担保贷款自放款之日起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起按季度等额还款。
咨询电话:0915-3361033
附件:1.《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担保审批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