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五防并举”切实加强社保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石泉县人社局按照市县统一安排,牵头开展社保领域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该局认真履职,统筹协调,及时安排,“五防”并举,确保全县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强化“人防”,狠抓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化解。一是常态化开展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和各类会议、业务培训等,常态化开展社保基金安全和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切实筑牢社保工作人员思想防线。二是狠抓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化解。结合业务经办服务和日常工作,截至5月在具体经办工作细节中排查化解风险问题5个。三是严格“社保卡”应用管理。严格把控“社保卡”更换激活关口,严格未认领等“死卡”管理,有效遏制动摇基金安全事件发生。
强化“技防”,运用“大数据”防范风险漏洞。一是对上级反馈的疑似问题全面核查销号。截至目前,共核实销号人社部和省市人社系统通过“大数据”平台筛查反馈的疑似数据8703条。 二是运用“大数据”开展疑点数据自查。充分运用人社部和省市人社系统各类社保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平台,加强民政、公安、司法、残联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对疑点数据进行筛查、核查。共筛查核实疑点数据近万条,有效防范社保基金流失风险。三是通过“大数据”开展重点人群监测。每周开展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五保低保户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参保和待遇发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动态清零。
强化“联防”,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横纵向联合防范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县内,切实加强与民政、公安、司法、残联等部门和镇村社区密切配合,对服刑人员、死亡等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截至目前,发现3起重复领取待遇行为,追退违规资金6957.48元。县外,通过与相关省市县经办机构联系,对“大数据”筛查出的“双户籍重复领取养老保险人员”和再就业仍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进行全面核查。截至目前,发现3起重复、违规领取待遇行为,追退违规资金5405.4元。二是联合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对已经发现的作风不实和“欺诈骗保”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全面梳理取证,准备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严肃查处,以典型案例威慑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强化“群访”,切实加强社保政策宣传指导。一是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印发社保政策宣传海报、宣传册2万余份,拍摄小视频3条,网络等新媒体宣传信息33条,充分利用县、镇、村(社区)社保经办服务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各类媒体,切实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和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和遵守社保政策的自觉性。二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开电话和网络账号,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切实加强督查指导。成立4个督导组,对全县镇、村(社区)和社保经办机构专项整治全程督导检查,对社保经办业务、社保政策落实进行指导,深入新社区工厂等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社保政策宣传。
强化“制防”,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和风控制度。结合人社部门开展的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在2021年完善的《干部岗位轮岗制度》等15项制度基础上,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多发易发风险点和违规违法问题,进一步健全《社保复核制度》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