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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多举措扎实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

作者:胡文娟  发布时间:2022-07-25 16:48  来源: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石泉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盯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问题,通过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公共服务、强化执法监督等措施,全面落实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石泉县坚持按照“稳就业、育产业、促增收,以高质量就业激发发展活力”工作思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将稳岗就业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常态化通过政府网站和各类微信公众号及手机短信等按需滚动发布企业招工信息1.5万余个,组织招聘活动50场次,为企业招工和劳动者求职搭建高效信息共享平台,保障了重点群体充分就业。围绕县内外用工需求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精准发布培训招生信息,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养。通过建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园等平台,落实各类激励性创业补贴政策,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今年截至目前,实现农村劳动力就业5.6万人,开展各类培训56班次1851人次,发放创业贷款4732万元,新建成各类创业平台21个,入驻创业实体365户,新增大众创业225户,其中招引“劲雁”回乡创办经济实体63户,招引“群雁”回乡创业101户,兑付各类补贴1225万元,新发展新社区工厂2家、家庭工坊32家,全县40家新社区工厂吸纳就业1627人。

完善公共服务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石泉县对全县人口状况、学校招生规模等进行专项调研,合理划分学区,为农民工子女就学开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通过租赁、买卖和补贴的方式稳妥解决进城农民工住房问题。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户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程序办理,确保住得上、退得出。全面落实农民工社会保险政策,今年,石泉县有3家建筑工程单位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率达到100%;为全县34名患癌妇女各发放3000元的“两癌”救助金;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低保,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可申请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三留守”等特殊群体人文关怀,提升农民工社会融合度,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石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动作为,今年截至目前已监察用人单位29家,保障劳动者权益1814人,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我县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情况方面进行了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通过书记民情“三本账”等渠道化解、查处欠薪线索和案件149件;立案查处劳动监察案件2件,列入劳动保障领域失信黑名单管理对象1个,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义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欠薪案件1起,共为417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福利待遇824.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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