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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8 14:06  来源:

各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高新区社区管理局:

现将《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

2015年7月17日

 

 

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在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省市人社工作总体部署,坚持以“一卡多用,一卡通用”为方向,以“一人一卡一号”为标准,以“一库两平台”为基础,充分发挥社保卡功能,为参保城乡居民提供便捷服务,逐步构建自觉参保续保、连续缴费、高档次缴费的长效机制,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 目标任务

采取“群众选择银行、省厅统一制卡、经办机构金融机构发卡”的办法,集中利用今年下半年6个月时间,全面完成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6余万参保人员社保卡发放工作。重点利用社保卡开展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银行代扣代缴和待遇领取工作,实现群众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四个不出村”目标,切实提高城乡居保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15年7月1日—7月25日)。 

   1、安排动员、思想发动。7月上旬,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和群众动员会,制作宣传资料,充分宣传发行应用社保卡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营造舆论宣传,开展思想发动,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社保卡发行应用实施方案,夯实任务责任。

2、发放设备,组织培训。各县区城乡居保经办中心认真确认开通社保卡业务办理服务窗口,指导合作银行确定村级服务网点,按照要求张贴统一标识。省市将配发临时卡制卡机、补卡机、PSAM卡、专用POS机等相关设备,合作银行要在村级服务网点先行配备E终端机,各县区要及时上报本县区设备采购计划和业务培训安排表,做好设备投放调试工作,组织对县、镇、村三级经办平台及银行基层经办人员业务培训。

    (二)启动发放阶段(2015年7月25日-2015年12月15日)

1、做好已制卡的发放工作,征求未制卡人员意见及采集基础数据(按安人社发[2015]36号文件要求执行)。

2、启动社保卡新制卡的发放工作。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城乡居保社保卡新制卡的发放工作。

3、开设账户,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各县区城乡居保经办中心、合作银行与参保人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明确参保人代扣银行账户和缴费档次。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合作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将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金额一次性足额存入社保卡,完成本人2016年的缴费。

  (三)应用阶段(2015年12月-)

1、参保缴费,银行代扣执行。合作银行根据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汇总编制的《银行代扣代缴明细表》和通知的具体日期,从参保人社保卡足额划扣2016年养老保险费,办理代扣手续,参保人员可凭银行缴费单到镇村换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缴费票据。

   2、情况反馈,做好信息维护。合作银行扣款成功直接进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当日将信息发送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将合作银行代扣代收信息反馈给各镇社保站,合作银行做好代扣代缴相关信息维护。

3、汇总对账,问题及时处理。合作银行负责按月审核汇总各营业网点保费代扣代缴情况,并填写汇总表,由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和合作银行按月进行对账。集中征缴工作结束后,县区、 镇、村三级经办人员应汇总《缴费明细表》和《缴费汇总表》,并与合作银行出具的所有个人缴费资金到账凭证进行核对,确保核对无误,做到表款相符。对合作银行扣款不成功的,寻找原因,及时重新代扣代收。

4、密切配合,按时发放待遇。各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每月20日前要将当月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发放资金审批表送同级财政部门,督促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划转到支出户;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每月25日前要将待遇支付明细清单、资金转账凭证等提供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要及时将支付金额划入待遇领取人员社保卡账户,同时向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传送支付回执,并于每月28日前将资金支付情况明细反馈给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核对无误后,每月月末前要将支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支付确认处理并扣减待遇领取人员的个人账户记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社保卡发卡任务重,时间紧,各县区城乡居保经办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专门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做细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今年发卡任务顺利完成。

2、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城乡居保经办中心要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针对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制作社保卡专题片和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推广活动,调动群众领卡用卡积极性,规范用卡行为,着力营造社保卡发行应用良好社会氛围。

3、保障应用安全。各县区城乡居保经办中心要严格遵循全国统一规范,建立应用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社保卡、终端设备、后台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社保卡发行应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问责机制,确保信息与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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