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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市人社局职权清单目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1 11:43  来源: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安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安政办发﹝2014﹞15 号)要求,结合“三定”规定,通过各科室认真全面梳理和修改审定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保留各科室职权清单共112项,其中审批12项,核准59项,审核28项,备案13项。决定取消2项,下放6项。对保留的职权清单形成《安康市人社局职权清单目录》和《办事流程图》。《安康市人社局职权清单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学习,认真履职

    按照中省相关政策规定,取消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评审和市直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鉴证。将全市失业保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和市本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资格审批下放给市社保经办中心;将市本级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下放给汉滨区人社局;将企业退休职工无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审批下放给各养老经办处;将五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县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聘任下发给各县区人社局。

    经请示省厅,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认定、监督、考核和奖惩;工伤保险定点服务单位的确定、监督、考核和奖惩;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办理工作暂维持现状,待中省新文件精神出台后再作调整。

    各县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转变工作职能,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精简办事程序,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依法行政。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再审批或变相进行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事项,各科室要做好无缝对接,尽快出台相关文件,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今后,凡因法律法规增加或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和下放职权各科室要及时报法规信息科审查备案,在《安康市人社局职权清单目录》中增减,依法公布后组织实施。

    附件:安康市人社局职权清单目录.xls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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