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增人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瀛湖示范区管委会,市级各主管部门:
为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只减不增的目标,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增人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工作
加强人事计划管理是国家宏观管理体系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是调节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和控制财政供养人数的有效手段。各县区和市级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人事计划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处理好控制单位人员总量与保障人才需求的关系,处理好调控单位人才结构与发挥人才效能的关系,形成单位人员结构合理,人员增减有序的良好局面。在编制空缺范围内,对单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年度增减情况要提前计划,合理安排增人,充分发挥人事计划管理在单位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认真申报,合理编制2015年度增人计划
各县区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在申报增人计划时要加大公开遴选和公开招考工作力度,严格控制增加工勤人员,各级机关不安排工勤人员计划,自收自支单位停止进人,超编、满编单位不得增人,职能弱化部门人员只出不进。要认真填报《安康市2015年增人计划申报表》,务必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管理科。
三、强化管理,认真维护人事计划管理的严肃性
各县区和市级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机构改革要求,认真填报编制总数及实有人数,按需求研究增人计划。对不报送增人计划的单位不予下达增人计划,不予办理增人和工资基金接转手续。对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申报年度增人计划而随意增人的县区和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问责。
联系电话:3181322
附件:安康市2015年度增人计划申报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