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宣传调研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调研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现就做好我局2015年度宣传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调研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人社宣传调研工作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局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开展6项宣传活动,做好6项宣传工作,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带宣传,做到电台有声、报纸有文、电视有影、部门有名,确保工作和宣传两不误、两促进。
1、开展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集中宣传就业创业惠民政策和各大招聘会人才供求信息(责任科室:就业管理科、职介交流部、人事代理部)。
2、开展“送政策到社区”专题宣传培训活动。以技能培训为依托,力争全年完成县区、镇和社区三级社保人员人社政策法规培训全覆盖(责任科室:技能开发科、综合科)。
3、开展“全市人才供求信息”发布活动。每月定期在局网站、局官方微博或市级媒体发布全市人才供求信息,为招聘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信息平台(责任科室:就业管理科、职介交流部、毕业生工作部)。
4、开展“安康创业名人”访谈活动。与安康日报社和安康电视台合作,集中宣传就业工作和创业先进事迹,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形成宣传合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氛围(责任科室:就业管理科、小额信贷办、综合科)。
5、开展“人社政策大讲堂”活动。抽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宣讲团对县区人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宣讲人社工作和相关政策,开展互动交流,探讨业务工作,通过答疑解惑,完善办事流程(责任科室:政办科、法规信息科)。
6、开展“为民维权”等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在局网站开设“综治平安建设”专栏,大力宣传劳动监察、调解仲裁等维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配合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责任科室:政办科、仲裁科、监察支队、法规信息科)。
7、做好“社保惠万家”主题宣传工作。集中宣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各项惠民政策,配合做好“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彩页,详解缴纳、领取政策,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缴费,清清楚楚享受,舒舒服服生活(责任科室:养老失业科、医保科、基金监督科、农民工工作科、各经办机构)。
8、做好人事人才宣传工作。准确发布各类资格考试信息、公务员招考信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信息、人事人才管理政策信息等。大力宣传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中高级优秀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责任科室: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专技科、技能开发科、考试中心、工资科、军转办)。
9、做好党建和纪检宣传工作。加大对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项党组织活动,建立定期通报局重点工作制度,对每月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度(涉密工作除外)及时在局网站进行公布。建立纪检监察暗访结果和查办案件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强化舆论监督(责任科室:政办科、监察室)。
10、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要求,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向省人社厅、市委办和市政府办信息科报送工作信息1条,报送要求和联系方式详见安人社办发〔2014〕258号文件(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1、做好调研工作。各科室要深入研究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调研,认真完成相关调研任务。配合做好“十三五”规划专项调研工作,通过专题调研,提出编制“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意见建议,为做好“十三五”规划奠定理论基础(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2、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密切关注各类舆情信息,及时报送涉事舆情,积极开展重大政策出台前的舆情风险评估工作,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责任科室: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宣传调研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做好2015年的宣传调研工作需要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为了将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宣传调研工作分工负责制,各责任科室要积极作为,继续细化责任,主动做好各自业务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2、认真负责。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相互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宣传工作,力争达到预期目标,提升人社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为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
3、及时沟通。宣传调研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各项工作和各个领域,做好宣传调研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相互支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宣传调研考核措施
1、建立宣传工作考核制度,各科室全年至少在市级及其以上媒体发表稿件5篇,每月报送工作信息1条,完成相关专题调研任务。局属各单位全年至少在市级及其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5篇,每月报送工作信息1条,完成专题调研1篇。对按时限要求完成宣传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科室和单位,根据宣传调研和信息报送的层次、数量和质量进行综合排名后予以通报表彰,未完成宣传调研和信息报送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2、为充分调动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宣传调研工作积极性,对在局网站和相关网站发表稿件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稿酬,根据《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第11号)第十四条规定,在网站发布稿件稿费标准为:在国家级党报党刊、行业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不付费媒体上发表宣传调研稿件的,按200元/篇支付稿酬;在省级党报党刊、行业报刊和政府门户网站等不付费媒体上发表宣传调研稿件的,按100元/篇支付稿酬;在市级党报党刊、行业报刊和政府网站等不付费媒体上发表宣传调研稿件的,按50元/篇支付稿酬。广播电台、简报、会议交流材料、公示公告、网站公布的政策性文件等不列入稿酬范围。一稿多投或内容相近的稿件,以发表媒体的最高级别进行支付,不得重复计算。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自的稿酬支付标准,资金自筹。
3、宣传调研工作实行通报制。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于7月5日和元月5日前将上半年和下半年发表的新闻稿件统计表报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管理科。局属各单位只需报送半年和全年宣传稿件统计表(详见附件1),机关各科室在报送稿件统计表时需附发表稿件首页的复印件(局网站发表的稿件除外);一稿多投或宣传内容相同的稿件以发表的最高等次进行统计,不得重复计算,统计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四、宣传调研工作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关于明确2015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安人社发〔2014〕59号)精神,成立外宣工作组,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技工学校校长周育论任组长,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管理科牵头,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配合做好本科室、本单位宣传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做好信息报送和舆情监控,组织开展舆情风险评估和落实宣传稿酬。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落实宣传报道工作人员,保障宣传报道经费投入,按时上报宣传稿件统计表,抓好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2015年度宣传调研统计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