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5 09:08 来源:
办理机构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科 | 咨询电话 | 0915-3212470 |
办理地址 | 育才路113号市政府院内 | 监督电话 | 0915-3212372 |
办理时间 | 20日 | ||
审批类别 | 行政审批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 ||
申办条件 | 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申办材料 | 1、设立申请书;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草案;3、场所使用权证明;4、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6、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
办理程序 | 1、向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核发《陕西省职业介绍许可证》;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 | ||
办理时限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申请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
有无年检审 | 实行年度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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