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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19 08:26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安有关单位: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主管部门、中省驻安有关单位按陕人社发[2013]13号文要求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个人报名不予受理。

    二、初级工考核人数较多的县,原则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考试考核时,应将方案报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届时市局将派员巡视,考试考核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报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申报技师的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中级工考核的须提供下一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表》和双面打印的《审批表》(A4)一式两份;

    4、二寸近期免冠照片6张。

    四、考生可自行在市人社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审批表》和《申报表》。

    五、教材征订。2013年度工勤技能岗位技术考核用书已经省工考办审定,与去年相比进行了调整和修订。各县区人社局、各单位应在报名时向考生告知、办理征订教材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区人社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积极搞好报名工作,及时把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降低条件和变换工种,要及时报送各项报考资料,保证整个考试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32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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