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 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安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安排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14〕27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执行(附件)。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情况进行报名。
2、我市报名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18日17:00时。报名应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注: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络注册。
3、报名时,我市报考人员请选择“陕西省”考区。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点。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照片上传成功,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的精神,仅参加2013年考试人员视为老考生,不需审核报考资格,只需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余均视为新考生,须经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根据网上的报名信息直接审查(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3、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携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身份、学历(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位、职称证件,经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资格初审后盖章。于7月28日至8月18日(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单位统一组织,交报考人员《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盖章)一份,到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缴费确认截止时间8月18日22:00时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可于10月20日至29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3、考试合格考生待发证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违纪考生处理。
各县区人社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积极做好报名组织工作,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把好第一关,并及时向市人事考试管理中心报送需要现场审核的考生资料,保证整个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茜 联系电话:3282005
办公地址:市政府院内东附楼二楼
附件: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