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安康市2014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24 10:52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设区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工资水平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规定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算预警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函〔2007〕6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4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下发给你们,供参考。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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