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市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
按照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关于评选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和劳动关系先进单位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528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荐评选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选范围:安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包括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已经评选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选条件见附件2、附件4,可适当向非公有制企业及小微企业倾斜。
三、名额分配
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选表彰不设名额限制。原则上各县区按属地管辖权限至少推荐一户企业或工业园区,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组织、受理、初评、考核和申报工作;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的组织、受理、初评、考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企业和园区自评(7月3日-7月17日)
申报“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首先由企业行政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90分以上方可申报。
申报“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首先由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和工会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85分以上方可申报。
(二)分级申报(7月18日-7月31日)
1.各企业(工业园区)向辖区内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申报。
申报材料
⑴.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申报表(附件1、3);
⑵.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分表(附件2、4);
⑶.书面自评报告(25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本于7月31日前报送相关受理单位,受理单位现场给出初评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2.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定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于7月31日前将初评结果、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及申报材料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8月1日-8月31日)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企业(工业园区)的考核工作,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并提出考核意见。被考核企业(工业园区)应向考核组汇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按要求提供原始资料和各类台账。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市直申报企业的考核工作,负责申报的劳动关系工作先进单位的考核工作,同时对各县区申报的企业(工业园区)进行抽查,确定入围企业、工业园区和单位名单。
(四)审议评定(9月1日-9月11日)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将企业、工业园区和单位名单提交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审议,拟定表彰名单。对拟定名单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园区和单位予以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五、几点要求
(一)评选工作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二)各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工业园区)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在保证推荐质量的基础上,简化推荐程序,减轻企业负担。
(三)县区人社部门、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要结合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及时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弘扬创建成果,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获得“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表彰奖励信息汇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年内不再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送年度自查备案资料,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对其社保费的缴纳进行稽核。本单位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获得“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作为评选先进单位、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奖状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的重要条件。
评选附件可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网址:http://akrs.ankang.gov.cn/akrs/Index.asp)。评选活动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陈翠玲 赵 鹏
联系方式:3214275
电子邮箱:363328096@QQ.com
办公地址:安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市政府大院东附楼305室)
附件:1.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申报表
2.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分表
3.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申报表
4.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评分表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总工会
安康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