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二0一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全面展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30 15:11 来源:
为指导和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更好的促进用人单位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从2011年3月1日起我市将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中省驻安单位进行2010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时间截止5月31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调,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资料按时年检,逾期不报送年检资料和接受年检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理,并责令限期报送,对责令不改的用人单位将依法处罚和曝光,同时列为2011年度重点监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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