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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尽快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01:56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尽快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0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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