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11:25 来源: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 康 市 财 政 局
转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
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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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 康 市 财 政 局
转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
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