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安康市人社局 > 服务大厅 >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 > 正文内容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3 11:25  来源: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   康   市   财   政  局

转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

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的通知.zip

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