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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2-21 16:14  来源: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省失业调控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不断扩大失业调控政策覆盖范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范围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二、摸底调查步骤

此次调查采用统计报表方法进行。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分别按照单位注册登记的隶属关系对本辖区内参保单位开展摸底调查,并逐项填写《安康市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摸底调查表》(见附件),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调查结果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此次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全省失业调控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失业调控政策覆盖范围所开展的一项基础性调查,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摸底调查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调查摸底工作。

(二)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赢得被调查单位的支持和配合,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三)主动搞好协调配合。全市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摸底调查涉及范围广、项目多、时间紧,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要主动与统计、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调查效果。各企业单位应主动接受摸底调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调查工作的开展,否则,将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摸底调查表.xls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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