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安康市人社局 > 服务大厅 >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科 > 正文内容

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1 18:42  来源: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