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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8 15:10  来源:

2015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及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人社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强化就业创业工作

    1.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8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万人;组织高校毕业生见习1200人,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4000人,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率达90%以上;扶持50家中小企业2000人就业,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亿元;开展免费技能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2500人。努力实现“千名大学毕业生创业”,完成“万名能工巧匠”培养任务。建成安康高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安康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实现入园孵化创业企业30家以上;积极推进创业示范引领工程,在全市培植3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0个创业示范镇、50个市级创业特色示范社区;全面完成全市就业信息化建设;将人力资源市场档案室创建成星级标准;举办各类招聘会60场次以上。在全市建立30个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示范镇,100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基地,吸纳就业农民工5000人以上。

2.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贯彻落实安康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促就业的意见》,以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为主线,着力培育创业主体,通过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和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创造就业条件;制定全市小贷贴息实施办法,解决贴息资金不足“瓶颈”,完善建立两项资金正常补充机制,提高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育创业示范典型。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力实施农民创业示范工程,积极落实优惠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搭建创业平台,强化创业培训,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

3.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退伍复转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失业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群体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免费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公共就业服务。继续扩大见习基地认定范围,规范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组织毕业生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继续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4.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完成技能培训项目整合任务,深入推进技能培训进校园、进企业、进园区活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职业技能竞赛,切实提高职业技能的社会影响力,对能工巧匠开展评比考核认定,发放认定证书。适时启动职业技能培训视频监控终端系统,改进技能培训监管手段,强化培训监管。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规范技能鉴定及培训补贴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培育技能培训品牌。做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5.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增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服务行为。制定镇(办)、村(社区)创业就业公共服务站建设规范,探索建设覆盖全市城乡基层社区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现信息数据网络传输。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6.做好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工作。积极拓宽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和基金征收渠道,做到应缴必缴。2015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8万人、18.76万人、22.95万人、9.68万人、15.13万人、10.4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缴费率95%以上、待遇发放率100%。

7.努力完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做好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同步调整相关群体社会保险待遇。做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基础养老金梯次增长、丧葬费补助金补发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补缴费及财政代缴费工作。严把退休审批关、严把稽核内控关、严把数据入口关。

8.落实失业调控促就业政策。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企业纳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范围,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扩大失业动态监测范围,适时将享受稳岗补贴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形势研判,努力做好失业预警工作。完善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市县区失业保险数据信息录入工作。

9.完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修改完善《安康市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将财政供养人员津补贴全额纳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足额征缴。以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依法推进各类用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配合省厅探索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做好尘肺病农民工救助救济工作。按照新标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制定《安康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全面落实生育保险制度,推进全省统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巩固和深化市级统筹工作。

10.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未参保及中断缴费人员自觉参保、持续缴费,不断消除参保“盲点”,稳步提升续费率,巩固做实待遇发放率。抓好稽核内控工作。落实好“八大员”新农保加工龄补贴配套资金和正常调待机制,确保工龄补贴待遇落实。按照“先试点、再规范、后铺开”的思路,逐步完善应用社会保障卡开展银行代扣代缴征缴模式,力争在试点地区实现经办服务“四个不出村”目标。加强信息系统的应用管理,县镇两级经办机构日常经办业务全部实现信息化操作,落实“一站式”经办大厅,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全市所有的镇(办)全部达到规范化示范点建设标准。

1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和改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基金运行约束机制;实施基金监管联网应用,建立健全非现场监督工作机制;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着力落实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信息披露,积极推进社会监督试点;强化企业年金基金监管;加强基金运行稽核,完善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三、规范人事人才管理

12.大力开发引进各类人才。组织实施“百名硕博进安康”工程,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牵头组织好事业单位引智招聘工作,坚持刚性政策和柔性政策相结合、“招才”与“引智”相结合、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相结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与企业招聘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交流平台,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我市各项事业中来。

13.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简化办理程序,落实统一申报、统一审定、统一下达的“三统一”人事计划宏观管理机制。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14.狠抓公务员制度落实。组织开展《公务员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查纠违规考录登记、违规调任转任、超职数配备和违规提拔干部等问题。推进公开遴选和轮岗工作,落实县以下机关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认真组织2015年度全市公务员招录和从优秀工人农民等一线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积极探索实践分级分类考试,提高人岗匹配度。强化公务员“四类培训”,拓展“送教下基层”活动,着力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平时考核,实施末位查究,落实处分规定;扎实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和示范岗”创建活动,促使公务员改作风、提效率。

 15.全面推进专技人员管理。做好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选拔推荐工作;配合中省做好相关系列职称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实施《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着力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强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监管力度。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指导市县两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1.5万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规范专业职务聘任管理程序,完善聘任制度、健全竞争机制、加强专技队伍建设。规范各类考试工作程序,确保人事考试工作安全。

16.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完善军转安置办法,实行“功绩制、考试考核量化打分排名选岗”,落实2015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健全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机制,开展大下访关爱活动,以全面落实解困政策为前提,加大个案救助力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保持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四、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7.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统一部署,调整完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在县以下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督促落实乡镇公务员岗位津贴政策,加大工资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切实落实好离退休人员“两项待遇”。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8.加大企业工资监管力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继续实行工效挂钩和工资指导线制度,促进企业职工工资稳步增长。坚决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对“六小行业”及小微企业开展重点检查。

五、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9.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方向,放开县城和集镇户籍限制,有序放开中心城市落户限制,不断完善落实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努力完成8万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目标任务。探索激励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培育一批成熟的家庭服务龙头企业。

 20.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加强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分类制定综合性和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为集体协商提供参考。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依法实施特殊工时审批,督促企业依法实施特殊工时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这项好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1.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扩大基层调解组织覆盖面,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尚未建立仲裁实体化机构的,要在现有机构加挂仲裁院牌子,逐步做实仲裁办事机构,确保6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和80%以上县区仲裁院建设任务。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队伍素质,强化对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聘用管理。完善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高办案效能,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2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6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建立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调整全市各级劳动监察机构执法管辖范围,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抓好劳动保障监察重大信访维稳工作,加大案件调解处置力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六、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性工作

23.提升基础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年度各项宣传调研工作任务,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营造良好氛围。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巩固大信访大维稳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应急处置制度,切实做好日常接访及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厘清权力边界,完善办事流程,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等制度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深化政务公开,建立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系统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系统、本单位干部档案。严格依法统计,推动“数字人社”建设。加快就业信息化建设速度,全面实现市、县(区)、镇(办)、村(社区)四级联网。开通市本级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完成信息中心机房搬迁和配套改造工程,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加快社保卡发放和应用推广,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凭卡即时结算、养老保险持卡缴费及待遇领取。加强信息统筹整合,积极发挥信息化对人社业务工作的支撑服务作用。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4.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群众搬到哪里,服务跟到那里”、“我到大厅上周班”、政风行风集中整治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讲规矩、守纪律,一切按原则、政策、规矩办事,学会在从严约束环境中工作,习惯在广泛监督下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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