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大力培育发展新社区工厂就业扶贫载体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毛绒玩具产业转移,为安康“新社区工厂”建设提供更多政策扶持。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7〕49号)及《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区工厂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创新“新社区工厂”职业技能培训方式
(一)明确补贴标准。所有由人社部门认定的“新社区工厂”组织的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及岗位提升培训均可享受每人1800元的培训补贴。各类社区工厂均由企业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直接兑现给企业。
(二)明确培训期限。所有“新社区工厂”企业招录员工培训期限为3个月。培训期满由县区人社部门协调培训机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由职业培训主管部门验印。
(三)创新兑现方式。“新社区工厂”技能培训补贴按每月每人600元分段兑现。先根据员工工资发放表按月兑现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满后由人社部门整理汇编成册。
(四)明确培训内容。“新社区工厂”技能培训以实操为主,将安全生产、消防知识、职业道德、新民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感恩教育、阳光心态等纳入培训范围,全面提升各类“新社区工厂”员工素质,加速农民变产业工人进程。
(五)补贴申报资料。“新社区工厂”技能培训补贴由企业向人社部门申报。申报资料包括:补贴申请报告、培训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复印件、员工工资发放签字表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加强指导监管。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新社区工厂”技能培训的指导,主动上门跟踪服务,指导企业按要求完成技能培训,要加强培训过程监管,坚持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确保培训效果,坚决杜绝虚报冒领,确保资金安全。
二、鼓励“新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
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在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的,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给予每人3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补贴具体操作办法由县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制定。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康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