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财政部门部署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15 10:22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与管理工作,杜绝在执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政策中违规现象的发生。日前,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情况的检查清理工作。
此次清查工作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单位自查。要求各单位对符合享受遗属困难补助费的人员进行自检自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清理,对应享受遗补的人员,按照陕组通字〔2010〕71号、陕人社发〔2011〕31号文件规定及时调整其补助费。二是健全制度。重申政策规定,要求各单位应当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和陕人函〔2000〕39号文件规定,规范遗补审核申报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失去补助条件的遗补人员,实行生活困难补助注销备案申报制度。三是重点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人社、财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县区、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采取检查享受遗补人员情况、审核原审批资料,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了解遗补人员的变化情况,杜绝在执行遗补政策中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以维护工资福利政策的严肃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