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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将发放4万张价值1872万元培训券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15 10:23  来源: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城乡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促进我市城乡劳动力技能素质的不断提高,即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力,我市将以培训券的形式发放培训补助,根据所培训专业(工种)的不同,培训券分为《就业培训券》和《创业培训券》两种,《就业培训券》面值分别为600元、480元、360元三种,《创业培训券》面值为600元。

发放就业创业培训券,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目的是通过推行培训券制度,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将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范围。调动劳动者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培训的透明度,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凡具有陕西省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等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农民)、被征地农民和进城落户农民,以及外省户籍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失业人员等各类城乡未就业劳动适龄人员,均可凭券免费参加一次相应工种(技术)的培训。

该培训券为一次性使用凭证,当年12月31日前有效。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培训券或创业培训券,且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和买卖。

为严格培训券的使用,我市将实行开班申报、现场巡查、结业鉴定等方式,确保培训券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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