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强化”确保就业工作顺利实现“双过半”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强化目标管理、政策落实、援助服务,着力破解“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就业结构性矛盾,顺利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全市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夯实任务责任。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早安排、快部署,迅速分解细化指标任务并下达至各县区,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层层夯实责任,加强督办检查。同时还建立了季度分析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区按季自查、分析、报告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准确掌握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形势,迅速调整应对策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效应。切实加大对就业优先战略、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的宣传力度,确保积极就业政策措施宣传到位。加快就业资金拨付进度,第一批就业专项资金即到即拨,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率,上半年全市累计支出就业资金4212 万元。建立“双承诺”制度规范就业资金申报管理,对涉及就业资金支出的补助项目全部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培训项目统一组织招投标,确保就业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健全机制、理顺关系、简化程序、提升服务,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担保基金运作机制,努力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和贴息规模,上半年,全市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938.1万元,支付贴息资金370.99万元,扶持创业项目1109个,带动2828人实现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精心组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切实加强振兴计划的后续管理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申报见习大学生235名,拨付见习补贴34.74万元。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双创”、城市管理等工作的需要,积极开发2000余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困难群体就业。
三是强化就业援助,提供优质服务。精心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实现供需见面、有效对接搭建平台、提供服务,累计组织举办大型劳务招聘洽谈活动百余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8万个。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城镇退役失业人员、城镇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退役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深入调查摸底,分级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监测,定期报告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援助服务。依法开展劳动监察,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上半年全市共受理并结案劳动保障权益类案件44件,涉及人数676人,涉及金额346万元。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部分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活动及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上半年,全市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8.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5.6%,创劳务经济收入41.54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068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09人、“4050”人员再就业1356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2.54%、76.03%、79.7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4%,低于控制性指标1.1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