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24名“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7-22 17:37 来源: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 截至目前我市已基本完成了企业“老工伤”人员的工伤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等工作,全市87名“老工伤”人员和37名“老工伤”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享受到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志着我市“老工伤”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据介绍,“老工伤”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前,大多数仍由企业承担工伤待遇,缺乏制度保障,待遇偏低,为切实解决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市于2009年出台了《安康市关于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前“老工伤”人员待遇偏低、新老工伤管理不统一的问题,维护“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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