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42.8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7 16:35 来源:
截止2011年11月底,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 42.8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18.52万人、城镇居民参保24.37万人,完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我市目标任务42.6万人的100.7%。征缴城镇职工医保基金18089万元,征缴城镇居民医保基金556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3000万元的102.8%。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度人社会议精神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一是建立扩面目标责任考核制,层层落实责任,将任务分解细化各县、乡镇政府,责任到人,定期组织督查通报。二是利用《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的有利时机,分片深入社区、单位、园区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在《广播电台》开设专版,推出系列深度报道,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三是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城镇医疗保障水平,降低了参保人员住院自付比例,同时,将省药品目录中规定的民族药(中药)全部纳入甲类药品,个人不再承担自付比例费用,这些政策的调整,大幅度地提高了城镇医疗保险的待遇,有效地缓解了参保人员住院的经济负担。四是按照“保障有力、管理科学、医患和谐、群众满意”的要求,在医保业务大厅设置咨询台,为办事人员答疑解惑,严格实行报批、结算和报销医药费等一站式服务,提高社保经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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