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网站无障碍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位置:安康市人社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动态 > 正文内容

我市开展二O一一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01 16:48  来源:

    为指导和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更好的促进用人单位经济效益和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从2012年3月1日起我市将对全市所有用人单位、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和中省驻安单位进行2011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时间截止5月31日。 

    年检工作按照管辖范围分别由市、县两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凡在市工商行政机构编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中省驻安各单位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年检;凡在县区工商行政登记注册企业有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年检,中省驻安各单位委托各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年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资料按时年检,逾期不报送年检资料和接受年检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理,将逐一到用人单位对年检情况进行审核,并责令限期报送,对责令不改的用人单位将依法处罚和曝光,同时列为2012年度重点监察单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