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任务六项指标着力提升仲裁机构效能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09 08:55 来源:
继人社部、中编办、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意见》及全国调解仲裁工作会议后,省人社厅及时召开了全省调解仲裁工作视频会议,并于近期下发了《2012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要点》,确定今年调解仲裁工作的重点是五大任务、六项指标、着力提升仲裁机构效能建设。
五大任务: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的意见》,全力推动仲裁院建设;二是整合组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努力提高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四是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五是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三问三解”活动,加大案件处理力度,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六项指标:一是全省各市仲裁院组建率100%;二是各县仲裁院组建率50%;三是全省各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建率为100%;四是各市县大中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70%以上;五是各市县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60%以上;六是仲裁案件结案率确保在90%以上。
仲裁机构效能建设自2004年原劳动部正式提出后,得到了全国各省市的重视和支持,全国许多省市已成功组建仲裁院,我省宝鸡、延安、咸阳3个市和16个县已成立仲裁院(仲裁中心),目前,我市仅有平利县成立了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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