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城乡养老处五项措施力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首季“开门红”
2012年以来,安康市城乡养老处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和省市关于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工作要求,通过夯实工作基础、明确目标责任、狠抓工作重点、强化摸底调研、加大政策宣传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发展,实现了工作首季“开门红”。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多次衔接市编委办,摸查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建设情况,并通过打电话、发简报等工作措施,敦促各县区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并开展经办业务。截止3月底,市本级及9县1区共计11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已经全部建立,全市核定编制数170名,实际到岗人数153人,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基本上实现了机构、人员、设备、经费“四到位”, 各项经办业务有条不紊开展。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2】109号),明确了2012年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及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三是狠抓工作重点。紧紧抓住扩面参保这个工作“牛鼻子”,一方面通过文件形式对全市9县1区参保情况进行了摸排和了解,另一面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及重点乡镇进行工作督查,摸清应参保人数,核实已参保人员相关数据,督促县区及乡镇工作人员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进行逐一登记,并积极督促其参保缴费。
四是强化摸底调研。利用省厅为全市11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配置电脑终端机的契机,对9县1区经办机构建立、人员到岗情况进行了摸排,初步了解了全市城乡养老经办机构的组建情况。
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坚持以宣传为先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通过层层动员、入户宣讲、开辟专栏、手机短信、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印发资料、典型带动等喜闻乐见、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方法,广泛深入的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城乡居民知晓社保政策、了解参保好处、消除思想顾虑、积极主动参保。
截止3月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参保缴费142.74万人,已参保缴费128.91万人,参保率90.3%,共收缴保费5377.88万元;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应领取待遇人数30.27万人,待遇发放率100%,共计发放养老金6781.73万元。全市10县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人员养老金全部做到了按月、足额发放,未出现拖欠养老金现象。